◎如獲得公寓大廈認證標章或曾參加高雄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公寓大廈申請工程經費20萬以內者,依實際設置費用全額補助,曾獲得參加高雄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得獎者,申請工程經費40萬以內者,依實際設置費用全額補助
,申請補助項目累積金額達預算額度時,本府工務局得公告停止補助之申請。 ◎本補助計畫於110年5月31日截止申請。
◎詳細計畫內容如附件說明。
聯絡方式:洽建築管理處第四課 承辦:黃亭嘉 電話:07-3368333 分機2623